福 州 教 育 学 院
榕教院研[2008]29号
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聚焦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及时发现、总结一线教师的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收集优秀的教学案例,共享成功的课堂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推广运用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基础教育新课程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
新课程背景下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优质课。
二、组织单位
评选活动县(市)、区的学校(含民办学校)由各县(市)、区教师进修校组织;省、市直属校和市区民办中学由福州教育学院组织。
三、评选内容
新课程优质课:包含课堂录像和教学资源,两个部分分别用光盘报送。
课堂录像:完整的一节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录像;要求图像清晰、音质清楚,用DVD格式的光盘报送。在DVD光盘的封面写上学校、学科、年级、课题和授课教师,并注明课堂录像盘。
教学资源: 含教学设计(学情分析、教学思路、教学目标、教学流程、反思与点评等)和本节课相关的教学资料(如教学课件、媒体实验、作业与练习等)。教学资源内容和老师推荐表用CD光盘报送。同时在封面写上学校、学科、年级、教师和光盘所含的内容。并注明教学资源盘。
已经被正式音像出版单位发行过的优质课,不再参加本次的评选。
四、组织与程序
各县(市)、区、学校要积极宣传、发动各校教师积极参与优质课评选活动,希望各县(市)、区及学校认真组织实施,推荐出最好的课参加。
1.各县(市)、区应在2008年5月30日前组织评选,并按名额要求上报福州教育学院教研处,逾期视为弃权。
2.省、市属中学和市区民办中学,每校推荐总数不超过3节课。应在2008年5月10日将推荐出来的优质课报送福州教育学院教研处,教研处将组织中学各学科组评选推荐。
3.2008年6月我院将组织学科专家对上报的优质课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9月公布结果。
五、表彰与奖励
1.我院将对评选出来的结果进行奖励和表彰。
2.对评选出来的一、二等奖的优质课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推广交流。
各地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福州摙育学院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教育局赵素文局长、郑勇副局长、中教处、办公室、福州一中、师大附中。
附件一
福州市优质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
地区 |
中学推
荐名额 |
小学推
荐名额 |
幼儿园
推荐名额 |
备注 |
|
闽侯 |
15 |
8 |
1 |
特教
也可
单独
选送 |
|
长乐 |
20 |
8 |
1 |
|
福清 |
33 |
8 |
1 |
|
平潭 |
15 |
6 |
1 |
|
连江 |
20 |
8 |
1 |
|
罗源 |
8 |
6 |
1 |
|
永泰 |
13 |
6 |
1 |
|
闽清 |
12 |
5 |
1 |
|
马尾 |
5 |
5 |
1 |
|
琅岐区 |
5 |
1 |
|
晋安区 |
5 |
8 |
2 |
|
台江区 |
4 |
8 |
2 |
|
仓山区 |
6 |
8 |
2 |
|
鼓楼区 |
25 |
8 |
2 |
|
省、市属、民办 |
24 |
6 |
|
小计 |
181 |
121 |
24 |
(此表的分配数不分学科)
附件二
县(市)、区优质课推荐表
附件三:
福州市新课程优质课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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