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
2007年3月修订
借阅规则
1、借阅时间:除每日正常上班的时间外,每日中午增加1.5小时或2.0小时(夏季)。每日下午第四节课后延长0.5小时。每周六下午4小时。寒、暑假逢周二、五上午开放。
2、借阅量:每学年每生借阅书刊不少于20册,每周到馆不少于1次,这项基本要求列入学生评先的一项要求。每生借阅书刊计量为5册(其中过刊合订本1册,现刊1册),假期可多借5册,每位在职教职工借阅书刊计量为15册(其中过刊合订本3册,现刊1册)。退休教职工借阅书刊计量为5册。另师生可借音像资料1片(盒)。
3、借阅时限:图书借出时间为30天(寒、暑假不计时限),现刊和音像资料借期为7天。除现刊、音像资料外,如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教师属本学科的教学参考书借期为180天。
4、借阅证:新生、新教师须缴交1张本人1寸照片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进馆请持证刷卡(或自行在键盘输入)登到,持证到窗口办理借还手续。借阅证不得他借,如丢失应及时来馆挂失,申请补证。违者造成他借等后果自负。
5、带包者应将包存放在书包柜内,如需上锁,挂锁自带,用毕带回。
6、进借阅厅应领取代书板(记住号码,使用方法见代书板背面),在拿取书、刊时,以板代书、刊,放在该书、刊的位置上,阅毕书、刊复位,取出代书板,最后归还原处。
7、做文明读者,尊师、礼让、漫步轻声,轻拿椅子,离开时放回原位,不乱扔纸屑杂物,不吃零食,保持整洁、安静。
8、 要爱护图书、设备等公共财物,不乱涂乱写,不随意损坏。使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程序操作,注意用电安全。
学生电子阅览室规则
1、本室计算机提供上网学习与查找资料,不可安装与学习无关的软件。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
3、 持借阅证上机,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能私自更改各项设置或删除文件,以免系统崩溃。
4、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玩电子游戏,不发表有损国格、人格的言论。
5、不泄露国家机密,不传播网络病毒,不使用黑客软件进行网络攻击。
6、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不侵犯他人或集体的权利。
7、上网结束须及时退出帐户并关机,放好椅子。
8、遵守社会公德,请勿携带零食、饮料、雨具进入,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9、不要长时间使用网络聊天工具(如QQ等)消磨时光。
10、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计算机,严禁关闭防火墙。
教师电子阅览室规则
1、本室主要为教师编辑、制作课件和上因特网查找本学科教育教学资源等提供服务。
2、教师进入电子阅览室,须漫步轻声,注意保持室内安静。
3、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使用结束应关闭计算机及显示器电源,并将桌椅整理好。
4、用户在使用校园网提供的服务时,应遵守因特网的有关法规条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信息,不得使用校园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
5、不要自行操纵编辑和刻录系统,若有课件要制成光盘等,请与管理人员联系,由他们协助制作。
6、爱护设备,严禁吸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
7、若计算机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要随意删改程序或乱按开关,请不要自行拆卸。
8、未经学校同意,非本校教职工不得使用本室的设备。
音像视听阅览室规则
1、进入本室须持借书证登到。
2、凭借书证领取光盘或录音(像)带。
3、按指定座位,按操作程序进行播放收看(听)。
4、离室前应先退出光盘或录音(像)带后关机,放好椅子,将所借物品归还。
5、不喧哗,不吃零食,不乱丢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6、爱护音像设备,不随意拆装、互换。如遇故障,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7、损坏公物、仪器设备要赔偿、偷窃零配件要受行政处分。
微机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用计算机是学校为满足图书馆图书资源采编、图书分类、图书信息查询、图书借还等需要而配备的,只限于工作使用,不得用其处理私人事务或玩游戏。
2、 所有计算机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
3、计算机均不得安装各类游戏、盗版软件及其它工作以外的软件,未经部门领导许可不得安装和使用网络聊天等相关软件。
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除外)或因各种原因把计算机相关物品借走,如需挪动计算机或借用其相关物品,必须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5、指定专人经常进行系统维护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不准私拆机箱。
6、 未经同意,计算机不得外借。
7、使用网络时,必须使用网络中心指定的网络IP地址,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不得在自己工作位以外的位置乱接网线。
8、加强病毒防范:外来磁(光)盘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后才能使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病毒,并对杀病毒程序进行升级。任何人不得擅自研制、传播计算机病毒。
9、计算机中的信息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同时各部门应该注意对部门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备份到服务器上或用其他方式),防止计算机机硬盘出现故障后,重要信息丢失。
10、管理人员要爱护和保养好机器设备,保持其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赔偿处罚规定
1、超过借阅期限,每天罚款0.1元,逃避者双倍罚款。
2、丢失图书、报、刊应购买原书、报、刊赔偿。如无法做到,应按原书、报、刊的订价的2—30倍赔偿。
(1)一般图书按2倍赔款。
(2)近五年至十年图书按3—5倍赔款。
(3)10年以上图书按6—10倍赔款。
(4)特别有价值的绝版图书按30倍赔款。
(5)现刊、报丢失一期,按一年赔款,合订本按2—5倍赔款。
3、 圈点、批划等损坏图书的要赔新书,或按书、报、刊原订价的2倍赔款,情节严重的还要通报批评。借阅时要自行检查书刊,如发现应及时提出,否则按完好论。
4、切割书刊内页或不经办理借阅手续拿走书、报、刊或仪器零配件者,均以偷窃论处。除几倍的罚款外,报校德育处给予行政处分。
5、借阅证他借或丢失不挂失造成他借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该读者负责赔偿。
6、不按操作规程或随意拆装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并通报批评。破坏公物情节严重的,报校德育处给予行政处分。
7、随意在桌椅、仪器设备上刻划造成公物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校德育处给予行政处分。
8、不遵守公共秩序,经劝告、教育不听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校德育处给予行政处分。
9、登录不健康网站,玩电子游戏一经发现除暂停其在图书馆上网资格外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校德育处给予行政处分。
10、关于赔款使用的规定。公物设备损坏赔款如数上缴给学校,图书丢失赔款用于购买新书。超期罚款用于购书或分管领导批准用于给学生奖励等事项开支,不得他用。
采编工作流程规定
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担负着为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服务的主要任务。为了使图书馆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采购规则:
1、掌握出版情况,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的需要,调查学生当前的阅读倾向。
2、熟悉馆藏情况,掌握各类藏书的复本量和多卷书配套情况,找出薄弱环节与存在问题;研究图书的拒借率。
3、 收集本馆各部门所推荐的书目。
4、收集学生推荐的书目。
5、制定采购计划:年度采购计划要根据该年度经费,以采购重点、数量和复本数作为当年采购工作依据。
6、我馆图书复本数掌握在教师用书1-5册,学生用书2-5册,中学生必读书和兴趣小组用书5-20册,工具书1-2册。
7、图书采购方法:以订购、门市选购、各教研组长代购为主,也可组织部分教师、学生选购,根据需要也可邮购。
8、采购进馆的图书交编目人员,盖馆藏章,在电脑采购数据录入验收无误后,将发票交馆长、分管校长签字;到总保管做财产增加单后交财务室办理转帐手续。
(二)本馆分类规则:
馆藏文献在1982年前采用《杜氏分类法》,1982年开始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进行分类。各类的详简要求按本馆分类使用本操作。书次号采用著者号。辅助区分号用“:”;版本区分号用“=”。
(三)本馆文献著录规则:
馆藏文献著录依据《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进行图书、期刊、非书资料的著录。丛书、多卷书按单册书著录数据。
(四)典藏分配规则:
1、如果适合学生阅读的,入学生厅。
2、有关基础教育、各科教学的理论、辅导书入教师厅;有关奥赛的图书入教师厅的奥赛专柜。
3、工具书入教师厅的工具书室。
4、校友著作入校友著作室。
5、非书资料:如果以书为主配套或附赠的光盘,分编入音像库,拨到该书所在的厅存放;其它的入音像视听室。
6、调拨到各个部门的所有文献都应认真按调拨单清点移交或接收。
书刊剔除规定
(一)剔除原则:
为了提高藏书质量和书刊流通率,每年对馆藏图书、报纸、期刊等进行一次剔除工作,剔除的原则范围有:
1、内容陈旧过时,失去科学价值的。
2、复本过多,流通一阵后无人问津的。
3、严重破损无法修复的。
4、文字或内容有不适合读者使用的。
(二)处理办法:
1、对已鉴别馆藏价值,属剔除要求的书及读者赔偿的书,应做注销个别帐。
2、每批注销须经馆长审查、同意,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做固定财产减少单,注销方能有效。
3、总括帐上进行注销。
4、馆长将每年一度注销图书的册数、金额报校总保管和会计。
5、及时做好计算机数据库的修改工作。
6、已剔除书刊,分门别类给予及时处理,所得款项交学校财务室,用于增加图书设备。
关于组织《青年志愿者》的规定
与校团委会、学生会联合组织《图书馆青年志愿者》,让有服务热情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图书馆的值勤等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目的
1、提供机会让志愿者发展潜能,服务社区,对他人、学校、社会做贡献,增强服务意识,培养优秀品德。
2、在彼此交流和服务中拓展志愿者的知识和眼界,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终身学习能力。
(二)职责
1、每月为图书馆服务一次(中午或下午3、4节)。
2、准时到达服务岗位并签到,上岗时应佩带志愿者服务证。
3、热情诚恳为读者服务,保持友善的态度和足够的耐心。
4、认真学习图书馆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认真督促读者遵守借、还和阅读规则。
5、架起图书馆与同学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收集同学们的需求和建议,并反馈图书馆的相关解答。
(三)权利
1、可以较自由地享受图书馆资源。
2、可获得图书馆提供的每月新书简介目录和每周《书友》期刊。
3、可以了解图书馆完整的基本知识、电脑网络知识等。
4、工作表现突出者可获表彰鼓励。
(四)欲参加的工作项目
1、借阅流通组:借阅室值勤,借还书操作、书刊排架、整理,环境维护。
2、阅读指导组:借阅室值勤,新书刊加工(盖章、贴条码等)新书内容提要录入,收集网上导读文章,网站搜索与推介。
关于组织《书友》读书会的规定
由校团委会、学生会和图书馆联合成立的《书友》读书会(以下简称《书友》)。它是以会员制为基础,联合本市有关书店,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网络,为广大同学提供及时、有效的导读、导购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书友》的性质
《书友》是一群愿与书为友的同学,透过阅读、思考、交流和体验,共同感受自我成长的自由学习团体。
(二)《书友》的宗旨
1、读高质量的书,做高素质的人,营造宽广书斋,结交真诚书友。
2、当好同学与图书馆的桥梁,为广大同学服务,推动全校形成健康向上的读书风气。
(三)权利与义务
1、参加图书馆的一项工作,如志愿者活动等。
2、可获得图书馆提供的每月新书简介目录和每周《书友》期刊。
3、可在《书友》刊物上刊登读书体会。
4、定期组织读书报告会、读书演讲会等活动,提高书友鉴赏水平。
5、可以较自由地享受图书馆资源。
6、每学期评选若干优秀会员,并获得奖励。
关于评选阅读之星、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的规定
1、表彰时间: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表彰一批阅读之星,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
2、评选先进个人条件:
(1)借阅量和到馆率都要或超过省厅的基本要求(每生借书不少于20册/学年,到馆不少于1次/周)。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积极参加读书活动。
(3)通过阅读,提高文化视野和素质。
(4)经常收集反映同学们对图书馆的需求和建议,架起图书馆与同学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
(5)志愿者要每月参加图书馆服务一次,做到友善、耐心、热情、诚恳。
3、表彰办法:
经读者班级推选,经年段同意,评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校德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图书馆联合表彰发给奖状,并给奖品。
统计工作规定
为了促进本馆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了解各部门读者借阅工作和阅读倾向,应做好统计工作。
1、采购统计:做好每次采购各种图书和报刊订购的统计工作。
2、读者到馆人次的统计:每天各部门都要对读者到馆做登记,每月累计后上报馆长。
3、借阅册次的统计:每天读者借阅册次应有登记,每月累计一次上报馆长。
4、每学期对读者丢失、损坏赔偿的书刊做一次统计报表。
5、馆长每学期应对各类统计数字进行流通率、读者到馆率计算,通报年段、班级,并进行情况分析,提出改进管理的方法。
安全责任制
图书馆是学校人员流动相对频繁,人员、财产、易燃品相对集中的部门,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部门,全馆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经常检查、落实行动。
1、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把安全工作列入图书馆工作计划。
2、图书馆基础设施要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要求整改解决。
3、图书存放要通风、防潮,报刊杂志要及时装订存放通风处,保留柜距,不得随意堆放,多余资料应及时处理。
4、严禁在馆内吸烟和燃烧废纸物等,不得随意乱拉乱搭电线、使用明火照明和高功率电器。
5、上班前后都要认真检查岗位上的安全情况,下班时要巡视,保证做到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总开关,关好水龙头等。
6、严格用火、用电、用水管理,坚持每日三查,一查关闭门、窗情况;二查电源、火源、水源,消除易燃物情况;三查书库及周围有无异常现象。
7、爱护、保养好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对馆内配备的灭火器材要定责任人、定位放置、定期维护和更新,并掌握使用方法。
8、坚守工作岗位,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
9、认真做好各类书刊、设备等财产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妥善管理好馆内的财产设备。
10、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提高消防安全业务技能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11、熟悉安全疏散通道和设施,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12、对馆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积极配合整改。
13、购买相关安全教育的书、图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4、工作人员实行安全工作分层、分厅包干制,做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15、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