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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阅读之星、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的规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9 16:23:46

关于评选阅读之星、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的规定

 

1、表彰时间:每年423日(世界读书日),表彰一批阅读之星,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

2、评选先进个人条件:

1)借阅量和到馆率都要或超过省厅的基本要求(每生借书不少于20/学年,到馆不少于1/周)。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积极参加读书活动。

3)通过阅读,提高文化视野和素质。

4)经常收集反映同学们对图书馆的需求和建议,架起图书馆与同学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

5)志愿者要每月参加图书馆服务一次,做到友善、耐心、热情、诚恳。

3、表彰办法:

    经读者班级推选,经年段同意,评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校德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图书馆联合表彰发给奖状,并给奖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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